賴正鎰:民生公眾利益行業罷工 應有30天預告期

長達17日的長榮空姐罷工事件上周終於落幕,全國商總理事長、鄉林集團董事長賴正鎰主張,一年兩次航空業罷對台灣社會和經濟影響實在太大,商總在7/5理監事會議上已經提案通過,將以最快速度促請政府修法,除了明訂「職業工會無行使罷工權利」,並制訂攸關民生公眾利益行業罷工,應有30天預告期的規範入法,將敦請立法院下個會期能修法完成。

賴正鎰說,台灣今年遭逢兩大國航罷工事件,皆由職業工會發起,華航機師於大年初四預告6小時後罷工,長榮空服員則在暑假旺季前夕,宣告2小時後啟動罷工,兩者皆在交通運輸需求最大的時候採突襲性罷工,不僅罔顧消費者權益,造成企業獲利虧損,更重挫台灣國際形象。尤其這次長榮罷工歷經17天,至少取消1,440個航班,影響旅客數將近28萬人次,範圍之大,更是國家與長榮的國際形象,全民權益的嚴重損失。

賴正鎰認為,罷工權為勞工與企業談判之合法手段,應與尊重,但企業工會才是罷工權行使的主體,有關企業內部勞資爭議,應回歸企業本體,由雇主與企業工會溝通、協商,才能快速有效解決。

他說,如果由職業工會介入,在對企業原有制度、文化與勞資關係不瞭解情況下,反而容易導致衝突,代表性也令人質疑,更怕有不肖業者,利用職業工會操弄敵對企業罷工,嚴重扼殺市場秩序。

他進一步指出,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4條規定,教師、國防部及所屬單位禁止罷工,而水電、天燃氣、醫院及金融證券等行業,因「影響大眾生命安全、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之事業,勞資雙方應約定必要服務條款,工會始得宣告罷工」。

公共運輸業如航空、輪船、鐵路、公路等交通運輸攸關民生公眾利益,他強烈建議,應制定其「罷工預告期」應有30天規範,才能將對社會的衝擊影響降到最低,以保護消費者權益,達成勞方、資方、消費者三贏局面。

賴正鎰也強調,為了維持勞資關係的穩定互信,保護台灣的國際形象,商總也將串聯七大工商團體,共同向行政院、國發會、勞動部及交通部提出修法建言,另一方面也將促請立法院提案修法,希望能在下個會期三讀通過修正案,讓台灣不再遭受惡性罷工威脅,創造好的投資經營環境,全力拚經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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